12月8日,两名朝鲜“富人”因为非法将1100万旧币兑换为10万新币(在银行可以兑换到11万)而遭到非公开枪决。
原因是货币改革后政府允许每户人家(4人)兑换旧币的上限是30万。也就是说如果你家有超过30万的现金,不好意思,要么送人要么作废!
非法兑换货币九死一生。
朝鲜方认为这种改革可以卓有成效的消除贫富悬殊——确实如此。但是几天时间就把几乎所有民间财富收归国有了,太恐怖了!!
想想,如果你拿着交通银行的工资卡,走到银行门口一看,招牌变了,成“冥通银行”了,取出来都是些花花绿绿烧着了才能用的钱,你做何感想?
我们国家2007年10月1日才开始实行《物权法》,及时及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