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军老师最近一篇博文提到了杨元元自杀事件
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277817
本拟回复,殊不料越写越长,干脆另挖一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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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学校本没有义务处理学生家属的住宿问题。但是,对于学生遇到的切实困难,学校应该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人性化的帮助。我想让元元走上这条不归路,恐怕不是学校制度上的简单拒绝,而是处理过程中的冷漠倨傲甚至鄙视的态度。当然,也不排除元元本人可能存在的精神和心理层面的若干问题。遗憾的是,真实内幕已不可见(至少暂时不见),我们恐怕也不能在坚实的基础上得到可信的判断。
这是一个让人窘困的二律背反。如果元元坚强活下来,这个事情外界不会知道,自然也不会有人指责学校在“合理的制度”下选择的“正确的处理方法”。而当元元选择了自杀后,我们开始苛责她的选择显露出来的脆弱和不负责任(死亡并不是对亲人和社会负责任的行为),与此同时,反省这个本可避免的悲剧被何种错误推向现实并提出若干可能的解决和弥补措施。
这个二律背反在于:只有当事情被推向不可挽回的深渊时,挽回的方案才可能被议及。有趣的是,在中国,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所以西方人不理解为什么中国很多人因为“伪自杀”而违法(蓄意假装跳桥跳楼被公安拘留的),这实际上是中国底层人士被完全剥夺了话语权之后的一种抗争。他们只能去伪自杀,公安应该把他们逮起来。如此阴阳怪状,实属社会之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