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到北京,和千明兄在一家山西饭馆吃羊杂。千明兄与我合作两年左右,除了一起发表过几篇论文外,还常就很多文献和书籍交流阅读体验心得,互相都有进益。席间他谈到近一年来文章发表虽多,但少有第一作者的工作,大都是一般合作者。我去年底和千明兄刘震兄琳媛兄在《欧洲物理快报》联合发表了一篇论文,刘震兄为第一作者,琳媛兄为通讯作者,千明和我是合作者。我自己贡献较小,但是其他三位作者贡献都很多,应该是3:3:3:1的份额。所以千明兄做合作者,往往也是贡献巨大。我便安慰说,这每一个合作者都是有重要贡献,在哪个位置并不要紧。
于是又谈起署名的事情。
千明兄说:“学院里面一起的硕士博士,不管写什么论文,都是导师作为第二作者、通讯作者,至于导师是否有贡献,一概不论,乃天经地义之事。”千明之导师亦我好友,和我一起写过十来篇论文,千明和他似乎也合作过一两篇论文呢,较少。千明80%的论文肯定是没有和他合作发表的,包括所有千明第一作者的论文。我了解他的导师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向他施加压力,但是千明自己却依然为这个问题所困扰,似乎没有将其导师名字加入到没有贡献的文章中,反倒成了千明自己不遵从应循的规则。
后来我又专门就此问题问了若干博士生(包括其他学校和其他专业),确然如此!此乃全然不符合学术道德之狗屁风气,然行之于世,竟俨然成了一种尊师之正道!更有意思的是,一些已经退出科研一线的导师,若能做到只是勒索第二作者(勒索这个词不一定恰当,很多时候是学生自愿献上),就已经流芳了——因为还有一批要掠夺第一作者的。
拥抱潜规则的升级版,就是质疑规则!!讲两件事情。
去年早些时候,文强兄和千明兄合作写了一篇EI的论文,那个时候文强兄本科大四,千明兄硕士二年级,这个文章文强兄是第一作者,也成了他本科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文章我改了一些,但是我看到的时候已经比较完整,我的修改也只是一些写作经验上的建议和具体文字的润色,对于文章的结构和内容没有本质的贡献,因此也就没有署名,只是在致谢的时候提到。文章因为致谢了我,又引用了我的文章,有一位审稿人还专门写信来问我和这两位作者是否存在矛盾,为什么没有署名?2011年文章发表出来之后,年末计算团队工作量,又接到电话专门询问这篇文章,原因就是这篇文章里面没有任何一个作者是教师。而实际上在文章投稿的时候就有同事善意提醒我一个老师的名字都不署,可能算工作量有问题。强加一个署名对学生心理会产生很坏的影响,他们会扭曲地接受老师和学生之间地位的不平等和这种不平等附件的潜规则,而少算一篇文章的工作量,无非就是拔根阳毛,无伤大雅。拔一毛而利学生,此事必做!
也是去年早些时候,我有个很好的朋友也是同事,做了一个关于推荐系统的工作。这个工作不仅考虑了给新用户推荐他可能感兴趣的产品,还特别考虑了如何推荐才能尽可能快速地从新用户的反馈中描绘他的喜好,从而使得后续的推荐变得越来越精确。工作进行中讨论过几次,我很喜欢这个想法,也几次直接表达我对这个工作的喜爱。后来这个文章投到J. Comput. Sci. Technol., 我突然收到一个清样,才赫然发现我自己竟然是一个作者(文章好像有5个作者)。我赶紧联系他,说我的贡献还不到成为作者的程度,并且投稿的时候也不知情,是一定要去掉的。于是又给编辑部写信进行了说明,把我从作者中移除了。我丝毫不怪他,挂名或许本来就是一种潜规则,而且又因为我的喜好产生了错误暗示。但是,一说开,这个问题按照正常的学术规则解决了,就应该什么事情都没有了。有趣的是,这个事情发生后,有两个不同的人,私下里问我是不是和这位朋友产生了什么过节,这简直是无稽之谈!
总结这两件事情,当你真正按照规则行事的时候,反而会被质疑,会被揣度里面包含什么矛盾或者祸心。
我知道潜规则在中国由来已久,很多人批评,但是他们遵守潜规则的忠实程度可能并不比其他人逊色。官场这样,商场这样,学术界也这样。有些人一只手举牌子骂天下谗言媚上之人,一只手举牌子诉自己怀才不遇之冤,舌头却舔着领导肛门。
我不能改变别人,只能在我自己局部尽力做好,希望能够慢慢影响一些人,让大家开始学习拥抱规则,质疑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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