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绿色AI” 实现算力、算法低碳发展
探索数据中心碳排放双控,对数据中心使用绿点部分的额度不计入能耗考核,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适度放宽能耗审核标准,推动全国加快开发绿点跨省市交易。
建立兼顾性能和能耗的绿色算法度量标准,倡导领军人工智能企业构建能效高、性能优的预训练大模型,并向行业开放。
加快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开启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签发。加快建立科技减排的方法库和行业标准。
道路交通致力低碳化 人工智能助力碳达峰
各级政府在智能交通新基建中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公交车载智能终端、公交信号优先技术改造的财政投入;调整路权分配原则,提升公交等绿色交通路权,建立与脱碳目标挂钩的公交出行分担率,探索建立智能调度提升正点率和舒适度的出行质量评价。
加快人工智能应用安全 促进数字经济稳步发展
加强人工智能应用相关的数据安全及隐私保护技术研究。
强化人工智能应用的透明性要求,避免“黑盒”应用。
推动人工智能应用供应链安全评估,强化自主可控要求,以及建议推动人工智能治理规范的量化评测方法研究并制定相关规范制度,促进产学研协同研究打造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应用。
加快自动驾驶无人化政策创新
促进智能交通普及
加快推广智能交通运营商模式。支持和鼓励地方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统筹智能交通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推动一次性集成商向持续性运营商模式转型。
建立智能交通助力碳减排效益评估标准,让原本难以评价的智能交通助力碳减排效益,变得可量化、可统计、可评估。
开展个人碳积分激励制度试点,构建公众碳排放相关数据平台,探索个人绿色出行碳积分与公共服务优惠政策挂钩机制,提升公众绿色低碳出行获得感。
建立智能网联汽车“数字空间碰撞测试”机制和标准
借鉴汽车物理碰撞测试的手段,建议建立智能网联汽车“数字空间碰撞测试”长效机制,强制要求在我国销售的智能网联汽车通过“数字空间碰撞测试”。
汽车行业尽快搭建一套以汽车安全大脑为核心的智能网联汽车态势感知体系,帮助监管部门和车企实现汽车安全实时全程“可见、可控、可管”,确保上路的智能网联汽车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包容新兴产业发展。
政府引导、法规保障、标准统一,加速行业合作,打破数据壁垒。
合理制定汽车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要求,建立可信汽车数据流通渠道,在满足数据安全要求的同时,进一步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在部分管制区域、部分限定路段试点突破法律法规限制,满足智能网联汽车上路测试需要。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选择整体环境较好的区域,建设高度自动驾驶先行示范区,并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在示范区内试点突破法律法规限制,允许高度自动驾驶车辆上高速、高架道路进行测试及示范应用,在特定区域率先试点无安全员的自动驾驶载人、载货商业化应用。
前瞻布局元宇宙 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牢元宇宙发展根基。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把控元宇宙安全命脉。
加深区块链探索应用,拓展元宇宙赋能场景。
加强数字经济综合治理,护航元宇宙行稳致远。
聚焦“元宇宙”新赛道 打造数字经济“上海样板”
加快关键技术攻关,打造领跑全球、引领未来的“硬核”技术体系。
形成“以虚强实”的发展导向,打造赋能千行百业的产业创新体系。
构筑具有中国特色、顺应全球趋势的数字空间治理规则,促进“元宇宙”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加强对元宇宙市场的监管
中央网信办牵头人民银行、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以“元宇宙”概念运营网络社区、网络游戏、网络交易的企业,依据国家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范要求进行监管。
关注并跟踪研究“元宇宙”概念中产生的新模式、新机制,根据需要提前研究制定监管法律和规范,如制定备案登记制度、运营交易模式监管制度,提前防范系统风险。
从国家层面提前系统性地布局和投资“元宇宙”核心技术相关企业,改变过去在信息技术、互联网等领域长期跟随和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特别是在元宇宙产业的基础领域,如芯片、系统、工具等。
打造以政府主导的元宇宙中国数字经济体
尽快组织论证、统筹规划,出台“元宇宙中国”的顶层设计方案,包括论证必要性、可行性,明确建设总目标和阶段目标,细化建设内容、建设步骤、管理体系、资源保障等。
明确牵头和监管部门,整体立项、分期分层推进“元宇宙中国”“元宇宙城市”及其他增强现实、虚拟现实项目建设。可选择对外开发度高、公共服务能力强、财政实力雄厚、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先行试点,在“元宇宙城市”中率先打造“元宇宙政务服务中心”等,提供部分示范公共服务、城市文化、城市旅游的虚拟数字体验。
探索建立虚拟经济规则体系,推动数字资产确权、交易、隐私保护等方面立法。包括建立适合虚拟数字经济的民事经济法律制度、同步探索建立数字资产确权、交易、隐私保护等方面的配套法规,规范虚拟数字经济的运行。
参照自然资源部功能设立“大数据资源部”
建立健全数据资源组织管理体系,设立国家大数据资源部(或总局)。
推进急需标准的研制,完善标准体系,推进全国公共数据标准化,规范技术操作和管理流程。加快数据交换共享、数据出境安全、数据安全检测评估相关标准的研制,并强化数字领域的国际标准研发和建设。
加快推进数据资源法的制定,可参照若干试点省份的数字法治实践,并借鉴国际经验,总结有效处理、释放数据经济活力,规范商业利用和数据资源安全三者关系的经验,形成法律法规。
加大对数据治理技术的研发投入,建立全生命周期的数据风险监测评估技术系统。
完善关键数据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技术,打造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保护关键数据资源安全。
加快新基建领域数字节能系统建设
从政策层面全面推动落实新基建领域节能降碳要求,鼓励节能科技创新、节能管理、深化传统行业绿色革命、提高节能社会管理。
加大新基建领域数字节能体系建设力度。推动新基建项目优化用能结构、提升新基建项目在通信、运算、存储、传输设备方面的用能标准。
在构建人工智能算法平台与赋能平台、打造各行各业的多维数据融合平台、推动生产生活及社会治理智慧化创新应用时,同步推动能源大脑平台等的植入和建设,实现智慧节能等智慧化应用的全面铺开建设,对试点成功的节能降碳平台和项目要推动规模化落地应用。